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了解国情、深入社会、接受锻炼的过程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青年学生,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修养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中成长成才,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力量。根据学校团委《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开展2017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湘一师团字[2016]12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组织学生开展2017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实践服务活动,努力提升活动实效性。
为响应“大众创业,万创创新”的时代号召,以湖南省第十二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内选拔赛为契机,组织学生继续开展“魅力创新,科技创业”创新创业活动。通过创业项目上下游市场调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相关产业政策、拜访咨询创业校友和投资人等方式,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并将寒假社会实践与勤工助学、创业实践相结合,增强学生创新创效、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
结合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的新风尚、新气象,按照“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倡导学生从城市运行、生态环保、经济发展、民生服务、教育文化等方面着手开展社会调查和研究(如:食品安全、物价上涨、环境污染、留守儿童问题、和谐社区建设等)。通过发放问卷、实地调研、走访部门宣传科普等方式深入基层,关注社会热点和民生百态,掌握当下百姓关心的现实性民生问题,结合当代大学生学习就业的新环境、新形势,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为改善民生和社会进步提出创新性想法与建议。
积极宣传、践行雷锋精神,以“科教、文体、法律和卫生”四进社区实践活动为主体,组织学生广泛开展支教、敬老、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送温暖送爱心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爱心同行”送温暖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的自身优势,深入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学校支教,进行课程讲授、学业辅导,主动关爱留守儿童,为他们送去温暖和爱心;以助老、助残、助困为重点,开展亲情陪伴、家政服务、心理辅导等帮困扶助活动;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前后进城务工青年和学生集中返家的有利时机,在社区和农村广泛开展法治、禁毒、艾滋病防治等主题宣传教育。
各团支部引导学生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就近(所在的村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形式可以是个人参加,也可以是团队参加。调查报告应紧密契合主题,突出实践活动的过程与感受。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向人民群众学习,提倡学以致用,在实践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锤炼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品格。
1.高度重视。各团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重视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素质培养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严格要求。青年学生需要认真严肃对待,把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自己成长成才,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渠道。主动参与,合理设计各类实践活动,多出好的成果。
3.确保安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零事故”。要务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应对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疾病等突发情况的应对对策,活动开展要避开恶劣的天气、环境等不利因素,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4.重在落实。各团支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践活动工作落实到位。实践结束后,参与的学生需认真完成《大学生社会实践与调查鉴定表》及实践总结或调研报告,总结和调研报告内容要求真实可信、丰富充实。
学院团总支将对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并统一收集《大学生社会实践与调查鉴定表》及实践总结或调研报告,交学校团委审核、登记,纳入社会实践学分管理,进行相应的评比表彰。
5.联系人:郑兴073188227990;夏雪1508490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