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支部,各学生社团,团总支、学生会,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5]27号)和学校团委《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一师团字[2015]2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树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并注意以下几点:
各支部根据要求最多推选1名参选人,可以不推选,经学院团总支审核报党总支同意,确定2名报送学校团委参评。
1.每名参选人需填写《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报名表》(详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详见附件中《报名材料格式要求》);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须包括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1)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请报送学院团总支办公室刘威。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3月4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