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教职工,各行政班级: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教育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提高我院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探索新形势下我院学科建设、师资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路子、新方法,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与教师指导相结合,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教育,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主动实践和科技创新,构建应用型、实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育机制,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现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根据《海燕策略线路1班级学业导师制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遴选我院2021-2022学年度学业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学院坚持水平与责任并重的原则,聘任热爱人才培养工作、师德学识兼具的教师担任导师,建设一支以学生学业指导为核心,兼顾学生人生引导和科学研究指导、高水平、人员充足的导师队伍。
二、聘任条件
担任学业导师的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了解本学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熟悉本学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教学与科研方向与有关的本科专业相对应。
3.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岗专任教师。
4.优先安排任课教师、兼职辅导员、专业对口教师、联系班级处级干部承担导师工作。
三、聘任程序
1.采取教师自荐与教研室推荐(填写《海燕策略线路1学业导师申请(推荐)表》(详见附件1))相结合的办法,经教研室组织教师申报、学院学业导师制领导小组审核,报学院备案。
2.按照师生双向选择的原则,班级可根据自身的意愿、兴趣和发展在学院选择导师(班级填写《海燕策略线路1班级学业导师申请表》(详见附件2));导师也可根据自身的要求选择学生班级。每位导师指导班级总数不超过2个。
3.学院建立“导师信息库”,将经教师申报、学院核准的导师信息纳入《海燕策略线路1学业导师信息库》(详见附件3),供学生了解和选择导师。
4.导师聘期一般为4年。如需变动,师生均可向学院学业导师制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学院备案。
四、时间安排
1.导师申请(推荐):11月17日—11月21日。
2.学院审核、建立“导师信息库”:11月22日。
3.导师、班级双向选择:11月22日—24日。
4.审核班级学业导师名单并公示:11月24日。
5.确定班级学业导师名单,上报学院备案:11月25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实施学业导师制的重要性和示范意义,大力推动学业导师制的服务支持和监督管理工作,积极为广大学生的学习提供帮助。
2.积极宣传发动。要利用传统宣传阵地和各种新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积极发动,营造班级学业导师遴选的良好氛围。
3.做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横向沟通和纵向联系,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工作,全院教职工、学工办和各班级加强组织,做好工作部署,跟进落实每个实施环节,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联 系 人:马青梅 联系电话:0731-88227990
附件1: 海燕策略线路1学业导师申请(推荐)表.doc
附件2: 海燕策略线路1班级学业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3: 海燕策略线路1学业导师信息库.xls
附件4: 海燕策略线路1学业导师工作指导手册.doc
海燕策略线路1
2021年11月16日